为加强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保证校园安全和道路的通畅,规范车辆出入和停放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现结合我校实际,对进出校门的车辆做如下规定:
一、除学校公车、本校教职员工个人车辆及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修车等特殊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按学校保卫人员指定路线行驶。
三、食堂、超市等服务车辆按学校要求办理门禁手续。
四、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承办部门应把车辆等有关事宜提前告知保卫处,并协助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五、禁止任何机动车辆在学生上课、放学前后十分钟内进出校门;学生早操、课间操时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校门口禁止机动车驶入,校内机动车禁止行使停入车位。
六、校内机动车出入校门时,须将机动车辆出入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右下角,要等待门禁开启、指示进出。
七、车辆进出校门及在校内通行时,应靠右行驶、杜绝逆行。机动车在校园内任何路段行驶,均应主动避让行人。
八、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禁止鸣笛。
九、禁止任何机动车辆进入学校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区。
十、机动车在校内停放,应按照学校统一划定的车位停车入位,不得随意停放。
十一、除学校公车外,其它机动车辆不得在学校内过夜停放。车主应自行看护好自己的车辆,在校园发生车辆丢失,被盗、损坏,皆由车主自行负责。
十二、进入校园行驶的车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服从我校保卫人员指挥和管理。
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保卫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