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生会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与干部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01        阅读量:

学生会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与干部职责

2021年6月30日)


第一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立主席1名,副主席2~4名。下设宿管部、体育部、劳卫部、宣传部(广播站)、纪检部、安全部、女生部。

第二条  部门职责

一、宿管部:

1. 全面掌握学生平时的生活情况,倡导文明的生活习惯,维护学校的日常生活纪律,同时协助各班班主任进行整体宿舍检查,及时让各班主任了解本班宿舍存在的一些弊端和宿舍与宿舍之间的差距,以取长补短。

2. 在宿管科的指导下,帮助同学解决宿舍内的问题,监督宿舍卫生,并协助各部开展各种活动和自行组织贴近同学生活的活动,丰富同学们的生活,为同学们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3.协助宿管科检查周一~周五的宿舍卫生及周三下午宿舍卫生大扫除情况,以利于评比。

4.负责周日~周四晚检查宿舍人员到位情况,并对夜不归宿或非本校人员滞留情况进行上报。

二、体育部:

1.组织开展校内各类体育比赛,如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等。

2.协助各系学生科做好两操活动。对课间操站队不整齐、做操不到位或不认真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抽查胸卡佩戴及两操人数到位情况。

3.指导各系体育部开展工作。

三、劳卫部:

1.协助学校认真做好校内卫生环境的检查工作,为全校同学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同学们的生活质量。

2.开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卫生环境的评比活动,并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3.领导与组织各系卫生部做好卫生工作。

四、宣传部(广播站):

1.负责学生会各项重大活动的前期策划和全程宣传活动,策划和组织学校大型文艺汇演和比赛,如新年元旦联欢会、诗朗诵、国学诵读等。

2.落实各班文艺委员职责,发现培养文艺人才,指导各班文艺委员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3.指导各系宣传部开展工作,组织各系开展黑板报评比等活动。

4.做好校内广播宣传工作。

五、纪检部:

1. 负责督察全体学生会成员工作方式、行为举止。

2.负责对学生会成员每天进行考勤,例会、活动实行签到制。

3.组织学生会各部干部维持活动场所的秩序,劝阻或纠正学生中的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并根据校规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4.积极组织广大学生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和活动的秩序。

5.负责抽查全校学生佩戴胸卡的情况,协助学校抓好日常纪律和大会纪律。

6.各类文件、检查表格应及时交至纪检部,统一存档管理。

六、女生部:

1.与学校任课老师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老师的教学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根据同学们的需要,规划开展学习性的相关活动。

3.抽查晚自习情况,并做好记录。

4. 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学习观念,营造校园浓厚的学习氛围;

七、安全部:

1.做好对寝室、教室、实训室及其他公共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上报工作,及时排除(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安全隐患,做好记录。

2.对各系安全部工作予以监督,并配合好各楼疏散演练指挥部的工作安排。

3.配合校学生会干部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4.配合安全员排查外来人员。

八、班级安全委员职责:

1.在班委会领导下做好班级安全工作,督促本班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安全 常规要求,明确安全责任。  

2.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调解学生之间的一般矛盾或纠纷,情况紧急要及时向老师报告,避免矛盾升级。  

3.指导本班学生保护自身及财产安全,配合学生会做好本班的安全防范工作。重点督促做好“五 防” (防火、防班级伤害事故、防打架斗殴、防课间做一些危险动作、 防季节性流行病与传染病)工作。    

4.经常进行安全巡查、登记,消除安全隐患,收集有关资料, 及时反映情况。  

5.参加集体活动时,协助主办方对活动场所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认真完成班主任交办的其他安全事宜。

第三条  干部职责

1.主席:对学生处负责。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制定每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做好每学期的工作安排。检查各部工作情况,并及时总结。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和全体干部会议,对各部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2.副主席:对学生会主席负责。主要职责是分管学生会一定的部门,主动配合主席搞好各项工作,当好主席的决策参谋。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认真协调各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3.部长:对分管主席负责。主要职责是制定本部一年的工作计划,对本部干部合理分工,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本部的工作情况,并向分管主席汇报。关心本部门学生干部,在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人才。了解广大同学对本部的工作意见和要求,并及时改进。

4.副部长:对部长负责。主要职责是落实各项工作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工作要有服务意识,对工作要积极热情,认真负责。在做好本部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其他部门搞好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 干部享有的权利

学生会干部在评优评模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优先推荐就业。

第五条 组织纪律

学生会组成人员是学生中的优秀代表,必须遵守学生应该遵守的一切纪律,并遵守学生会的组织纪律。

1. 服从学生处、团委的领导,在学生处、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 学生会内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3. 严格执行上级指令,对工作不得违抗、推诿、拖延。

4. 在各类检查评比工作中,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照章办事,不徇私弊。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职务之便干预正常检查评比工作。

5. 在自己职务范围内开展工作,支持其他部门的工作,不得干预其他部门正常开展工作。

6. 按时参加学生会召开的会议和各类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7. 不得私自调换职务和工作岗位。

8. 团结友爱,严禁拉帮结派,分裂组织。

9. 以身作则,不搞特殊,对同学谦虚平等,关心爱护。

10. 正确处理男女同学关系,并在着装、发型、生活习惯等方面做学生的表率。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 可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留职检查、开除职务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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